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司法所7月31日组织缓刑、管制等18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活动。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德平、襄北监狱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警察等到会指导。
此次教育活动集中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及相关会议精神,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社区矫正日常报到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了矫正对象在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汇报、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并要求矫正对象主动定期汇报学习思想情况,积极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不参加黑恶势力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以实际行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牛德平局长在指导讲话中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一要强化主动接受改造的意识,在社区服刑期间要记住自己的特殊身份,进一步树立在刑意识,思想上不能放松,增强接受教育改造的自觉性。二要密切沟通联系,提高改造效果,放下思想包袱,多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沟通,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及时向司法所反馈。三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四要心存感恩,各位矫正人员要从关注小我到关注大我,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一番事业,体现人生的价值。
集中教育学习会后,18名社区矫正对象自愿来到百花坪社区参加公益劳动,切身感受奉献社会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今后一定要珍惜党和政府给他们的机会,积极接受矫正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服从各项管理规定,充实自我,完善自我,顺利完成矫正,成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韩从明 董定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