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董集镇人民调解工作,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村级力量在基层维稳中的作用,近日,董集司法所组织开展董集镇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对村级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
会上,司法所所长宋娜娜结合辖区近期调解案例,介绍了如何在调解的过程中稳定双方情绪,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的调解方法,同时强调了在调解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原则,最大限度的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全体调解员要积极做好矛盾排查和预防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镇各村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郭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