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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齐河县公共法律服务“不打烊”

时间:2020-02-21 09:35:38  来源:中国健康新闻网  作者:
  为满足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齐河县司法局积极响应省厅、市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积极推广公共法律服务线上便民服务,做好线下安全防控措施,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
  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成立齐河县司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值班带班制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服务能力,进一步简化服务程序,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律保障。
  积极宣传引导,优化便民服务
  为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人群聚集区域的传播,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齐河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在防控疫情期间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电话咨询等便民服务模式,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推广齐河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布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业务咨询电话,引导群众通过线上方式寻求法律服务。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专业集聚优势,及时解答并受理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上的法律咨询、业务申请,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利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服务,切实满足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对因疫情导致无法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法律援助申请人,临时启用个人经济困难声明制度,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严格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
  做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等公共场所的防控工作,强化办公场所消毒和环境卫生工作,为接待场所配备口罩、体温计等防护用品。从源头上加强疫情防控,要求所有未在齐河过节的返岗人员做好自我隔离留观。要求窗口服务人员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在工作期间切实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等工作,为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及时提供服务,积极引导群众在线上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尽量减少群众在大厅等待、逗留时间。建立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工作人员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存在疑似症状人员,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应急处置预案要求采取封闭、消毒、隔离等相关措施,及时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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