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期间,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同时,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调整服务方式,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法援服务不掉线”。
一是大力推行“不见面”法律服务。
利用网络,线上办公等形式,调整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方式,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尽量利用微信,QQ等联系方式,与当事人及其律师,了解情况,核实信息,对于援助事实简单清楚,案情一目了然,即时核准,即时办理。推动在线申请、在线受理、在线办理、在线反馈的线上闭环;对于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的事项,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
二是12348热线实行预约及解答服务。
组织专业人员为广大企业、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确保12348热线电话服务质量,实现热线接通率和满意度保持95%以上。有相关专业法律人员解答疫情相关法律问题。在我局网站网发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法律服务知识”,编制发布疫情防控法律政策问答,提供疫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常识信息检索。对于紧急情况需要援助的案件,实现12348热线预约。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援助工作两不误。
三是简化法律援助受理流程。
加快法援申请审批进度,深入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在缺少材料的情况下,先进行审批,事后予以补充。对于确实不能通过网络提交法援申请的,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预约服务。对农民工讨薪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申请支付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等维权案件努力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
在防控疫情期间,真正做到疫情防控与援助工作两不误。(杨桂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