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隆司法所本着“以制度求发展,以规范促提升”的原则,通过健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积极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
一是组织制度规范化。建立健全司法所长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值班制度、分工负责制度、例会制度、学习培训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司法所管理体制,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局面,确保科学规范,从严治所。
二是工作制度程序化。安置帮教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普法宣传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制度以版面的形式上墙,并制定了配套的严格落实计划。通过有规律由、有秩序的工作制度管理,促进兴隆司法所的工作能效进一步提升。
三是台账资料登记管理制度专一化。实行专人负责,严格按照上级各部门关于台账资料规范化的要求,对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台账资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制作,认真落实调解文书“一案一档”、“两类”人员“一人一档”的要求,推进司法所各项工作走向高端化、制度化。(冯树忠、王清全、付希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