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东营市垦利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推进各镇街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意见》指出国家机关要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确保普法工作做实做细做优。
一是压实职责任务,强化工作推进。明确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其他党政机关和承担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为普法责任主体。各普法责任主体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普法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履行普法责任。健全普法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把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纳入深化全民普法教育重点工作,精心组织推进。
二是积极担当作为,深化普法宣传。落实社会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融入履行职责各环节、全过程,为全区加快推进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深化内部普法教育,建立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体学法、年终述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通报等制度。加强阵地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公共普法阵地建设,大力推进“智慧普法”。坚持普治并举,增强普法宣传实效。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工作开展。各普法责任主体要遵守公开报备制度和报告总结制度。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工作会议制度。评价通报制度。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地落实。各普法责任主体要把落实普法责任制摆上重要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总结落实普法责任制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培树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支持普法宣传积极性、主动性,凝聚起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强大合力。
《意见》以附件的形式,进一步梳理明确了垦利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对象、内容、任务等责任清单,要求各主体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普法宣传社会整体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