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司法所通过三大机制,全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1-5月份,全镇调解员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0多件。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增强人民调解员活力。明确调解员选聘标准,在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对个别因年龄、能力、作风等原因不能胜任人民调解工作的,及时进行调整,把懂法律、有能力、有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增强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活力。
完善指导培训机制,提高人民调解员能力。突出常用法律法规、调解方法与技巧、规范化调解卷宗制作等重点,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细化内容,活化形式,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大力推广智慧调解,提升调解员对智慧调解的认知和运用能力。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优势,对较为复杂、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实行法律顾问、调解员联合调解,让调解员在联合调解中跟班学习,长知识、增本领,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
严格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人民调解员动力。用好市局《人民调解员工作考核补贴办法》,在调解星级、实际工作、日常表现等方面,实行精细、精准考核,全力落实好报酬待遇,让调解员有干头、有奔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调解员给予表彰奖励,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孙文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