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上午,木垒县人民法院与县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会议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新红主持,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负责人杨帆发布了《木垒县人民法院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
会上,该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县工商联共同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涉民营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并聘任骆静等3人为木垒县人民法院与县工商联诉调对接工作室特邀调解员。
据悉,“十条措施”指出,木垒县人民法院建立法院和工商联诉调对接机制,健全涉企纠纷多元化解,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减缓交诉讼费用,通过实行繁简分流、缩短办案周期、加强审查甄别等措施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开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专项调研宣传活动。
参会的诉讼服务中心干警阿依木古丽表示,木垒县人民法院与县工商联商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共同营造保护企业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法治化环境,这是双方共同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将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木垒县工商联副主席张幸福高兴地说:木垒县人民法院为民营企业谋发展、想对策,多种短、频、快的举措帮助我们在疫情期间渡过难关,让大家心中非常温暖。感谢法院为我们提供了解决燃眉之急的平台,我们今后也会更加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共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新红说,“十条措施”是依法保护木垒县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更好地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徐新红就木垒县人民法院与工商联加强合作、增进共识、互进互促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全面加强法院与工商联之间的沟通联系,有效发挥涉民企纠纷特邀调解员的从业优势和法院司法答疑的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做好执结工作,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二是加强分析研判,共同做好风险防控。工商联要积极配合法院,及时向民营企业发布涉诉风险提醒,帮助民营企业提高风险防御能力,加强合法合规的经营意识;三是要加大普法宣传,切实运用好涉民营企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提升合作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的力度,送法进企、以案说法,共同打造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木垒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强化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司法担当,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统筹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落实。不断完善与木垒县工商联建立的诉调对接机制,架起司法与企业良性互动的桥梁,及时公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