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一个宣传渠道。自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发布后,沂水县司法局对全县涉及的18个部门利用5天时间进行了专项督导,听取并了解实施情况。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也及时把清单内容向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和学习,积极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对系统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调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行政执法机关对涉及的领域进行宣传,真正让广大企业等当事人了解免罚清单内容。
把握两个审核关口。全县各相关执法单位共认领县级处罚事项226项。其中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83件,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 43件。对符合免罚清单的案件,由涉及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审核机构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经审核同意免罚和轻罚的案件统一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查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能下达处罚决定书。清单自 6 月1日起实施,截止目前,全县共办理清单中行政处罚案件21件,受益市场主体20个。
达到三个非常满意。通过认真落实免罚清单,让企业等当事人满意、让行政执法机关满意、让全县各界满意。促进了企业等当事人自觉守法,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优化了我县的营商环境,效果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