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许怡倩 迪丽努尔)为全力推进2021年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坚持“以制度为抓手、用机制做保障”,不断完善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机制,2020年1月12日,该院党组召开第二次党组扩大会议,对原有的审判工作、队伍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制度逐一进行了全面修改完善,形成了对干警执行制度的正向激励和违反制度的有效制约。
突出业绩考核导向,激发干警工作热情。为避免“年初样样工作有布置,年终考核工作件件无落实”现象的发生,该院以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为原则,完善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等3项制度,考核指标涵盖了党建工作、廉政建设、纪律作风、院领导评价、收结案数、办案质量、办案效率、效果等各个方面。为保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落实,进一步运行好“管理在平时、督促在平时、考核在平时”的良性绩效考核机制,该院党组研究决定采取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年终总评比的方法,并将考核结果同年终评先、奖惩挂钩,以此来发挥绩效考核的引导、预警、总结、提高作用,激发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完善行政管理制度,提升制度管人、管事水平。该院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不断汲取其他法院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该院2021年工作重点,完善了《岳普湖县法院考勤制度》、《岳普湖县法院审务督察制度》、《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关于驾驶人员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岳普湖县法院值班备勤制度》等5项制度,为全体干警在纪律作风、司法行政、维稳工作、意识形态等方面提供了制度遵循。
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制度,提升制度管案水平。该院结合2021年审判执行重点工作,完善了《“四类案件”监管管理办法》、《院庭长、法官、审判辅助人员职责清单》《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裁判文书签发规定》等相关配套制度11个,确保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工作机制;完善了《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院庭长监督留痕制度》等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同时还制定了《岳普湖县法院审判质效提升长效机制》,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提升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措施,确保实现2021年业务工作目标。
此次党组扩大会议的召开,对该院干警提出了标准更高、要求更细的工作要求,强化了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的管理和约束,实现了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真正将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机制落到了实处,为实现2021年各项工作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