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 “投资消费维权行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塔县法院三项措施服务保障辖区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一、助力推动消费市场复苏。立足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按照《2021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支持餐饮、住宿、文旅、交通等产业消费维权,塔县法院积极与旅游行政主管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对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引导多元化解消费矛盾,与立案庭密切配合,做到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的工作格局,为塔县疫后消费市场复苏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二、提升消费维权审判质效。塔县法院在5月底前,为畅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消费维权窗口,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快立快审,对经济困难的消费者快速审批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对涉及消费者生命权、健康权案件,原则上当日受理;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拓宽调解思路和途径,努力在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对判决后的案件,逐案进行判后答疑和跟踪回访,延伸司法触角,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件示范引领作用。
三、全面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消费维权案件依法公开,严格执行庭审直播、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等公开规定,以案释法、以案宣法;每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代表旁听案件庭审不少于2次,每年召开1次新闻(信息)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