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三只松鼠前高管蒋某、童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一审刑事判决书于近日公开。法院查明,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蒋某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北京龙金亿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另案处理)所送现金279042元及宝马牌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429000元)。此外,被告人蒋某伙同被告人童某采取销售不入账或调整过磅表等方式,将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出售的废旧纸箱(价值人民币684000元)占为己有。
据三只松鼠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案件是公司在内部自查时发现了蒋某违法犯罪的线索,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向公安机关举报反映。
法院审理认为,蒋某及童某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并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企查查显示,裁判结果为被告人蒋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被告人童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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