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化解速度,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兰陵县新兴司法所与派出所有效联动,更好地实现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纠纷,大大提升司法所、派出所维护社会秩序、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
2021年7月份的一天,新兴镇某村村民王某某与该村支部书记因土地问题发生争吵,期间村民王某某眼部受伤,经鉴定王某某构成轻微伤,新兴派出所出警调查,通过查看监控及调查现场其他村民,村民王某某的眼部是因为争吵期间意外碰伤,派出所为更好地解决村民王某某的诉求(土地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委托司法所调解。经过两天的时间,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开展联合调解,先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调解;在取得一定的进展后,再采取“面对面”的调解方式,促使双方打开心结,找到合适的方法解决问题。最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此次调解中,公安、司法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将威慑力与亲和力,刚性与柔性相结合。这样的联合调解方式,既使当事人加深了对法律的敬畏之意,也感受到了人民调解浓浓的的人文关怀之意,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解成功率。(杨建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