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莎车县法院受理一起原告莎车某合作社诉被告莎车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多次通知被告公司法人张某来法院领取相关诉讼材料,但其一直拒接电话,随后承办法官通过对接该院驻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室查询到被告公司注册登记的住所地,结果已是人去楼空。
承办法官通过对案件详细了解后,立即联系立案组通过搜索被告公司在该院的历史诉讼信息查找可送达的地址,发现该公司法人张某于一周前作为被告在莎车县法院参加过一起庭审,并在执行局有作为被执行人尚未执结的案件。遂立即联系前一起案件承办法官,了解到该案件将于次日来法院进行庭后调解,但是等到第二天下午下班,张某也没有出现。在了解到张某正在莎车某酒店办理事务后,立案庭遂联系执行局、审判庭组成由立案、审判、执行法官联合组成的综合送达组前往其所在酒店突击送达,张某在看到法院的联动“豪华”送达组干警后,瞬间蔫了下来,并在三名法官详细的释法明理,最终放下思想包袱,并当场签收了诉讼文书,提交了还款计划。此案,只待后续与原告莎车某合作社进一步沟通无异议后,便可在庭前完成调解。
“送达难”“执行难”是办理民商事案件的一项“瓶颈”,也是当前案件快速、圆满处理的“拦路虎”。莎车县法院在有效运行“立审执一体化”机制下,牢固树立“立体作战、便捷高效、荣辱与共”的立、审、执理念,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动合力,高效推动一体化送达、调解、执行力,大大提高了办案质效,深化助力当事人合法权益快速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