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工作,依法推动司法辅助工作的开展,近期,喀什中院立案庭对外委托评估、鉴定组人员组织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工作流程》进行了专题培训,为今后办理评估、鉴定案件打牢思想基础。
培训会上,与会人员集中重点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工作流程》,并结合喀什中院审判工作实际,着重分析当前法官在审理案件中遇到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工作方面各个环节、时间节点等实质性的问题。
与会人员各抒己见,展开热烈的交流与探讨,提出难点、热点,在具体审判工作中还存在三个突出问题:第一,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对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认识模糊,当事人申请事项是否属于鉴定还是评估的范围不清楚;第二,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对当事人申请评估、鉴定时应当收集哪些证据材料不清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是否应当质证认定不清楚;第三,案件移送到立案庭立案、办理后需要继续做哪些工作或应当配合做哪些工作不清楚。立案庭评估、鉴定组人员对此一一进行解答,并表示今后合理利用司法资源,更好地发挥司法辅助职能作用。
随着审判工作的日益繁重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不断出台更新,使得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忙于审理案件以及对所应用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客观上无暇顾及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规定的认识也不够深刻全面,实际工作中存在些许纰漏。
这次培训对于参训人员来说就像是“及时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从实际操作层面解决了很多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进一步规范司法辅助工作、促进对外委托评估、鉴定工作水平提升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此次培训有助于审判部门与立案庭之间协作更加紧密,将会大大缩短案件评估、鉴定周期、缓解法官工作压力、减轻当事人诉累,进一步为审判工作保质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