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0日上午,普安县张女士将写着“执法为民 尽职尽责 情系少年 倾心相助 用心呵护少年健康成长”的锦旗送到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蒋睿的手上。她激动的说道:“真的很感谢普安县检察院对自己和孩子的帮助,我也不知道怎么表达,就送来一面锦旗,以表心意。”
事情还要从2021年8月说起,普安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时,发现该县某民营医院工作中未履行强制报告制度,家长与医院还因手术发生纠纷,并将该民营医院告上法庭。
检察机关随即向监管部门县卫健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卫健局督促该民营医院及时进行整改,妥善处理张女士与该民营医院纠纷事宜,并督促该县所有医疗机构严格履行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义务。
县卫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与检察机关等部门会商,并组织当事人与医院就此事进行调解,医院一次性补偿当事人人民币两万元,该民营医院也被处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一万元的行政处罚,张女士从法院撤回起诉。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切实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发挥好未检工作职能,更加全面有效地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果,是我们检察机关一直努力的方向。”该院检察官孔华说道。
近年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和未成年检察工作水平,做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护航人”“引路者”, “未”雨绸缪、主动作为,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法治之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