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高度重视,闻令而动。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院、自治区高院、喀什地区中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塑造良好法院形象。3月25日,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亲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庭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制定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目标、重点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3月26日,岳普湖县法院召开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朱焰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院长阿不拉江主持会议,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是当前法院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对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全面改进司法作风,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组书记、副院长朱焰涛就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作动员讲话,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绝对忠诚全身心投入到这次集中整治中;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院上下要严格按照《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抓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实;三是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取得实效。要以规范司法行为、建设过硬队伍为目标,坚持全员参与、求真务实、紧盯问题、如实整改,切实把整治成果转化为助推审判执行质效提升的强大动力;四是迅速贯彻落实,全力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以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务实的举措贯彻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助力岳普湖县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五是及时梳理总结,建立起司法作风问题集中整治长效机制。要认真梳理分析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加以整改、制定有效措施,并严格执行落实,切实全面改进司法作风。六是统筹安排审判工作和问题整治两不误、两促进。以集中整治为抓手,推进审判、执行、诉服质效指标获得稳步提升,促进警容警貌、司法行为、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迪丽努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