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杨桂梅)沂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切实贯彻县委、县府提出的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理念,为彻底转变机关作风率先做出垂范,本着以人民为中心,做好为人民服务工作为基准,彻底摆脱机关门难进、脸难看的机关作风弊端,从三个方面加强工作作风创新。
一、要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并在工作中做到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沂水法律援助中心本着打铁还要自身硬的服务理念,认真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援助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复议法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与值班律师密切结合做好咨询的基础上,主动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一次告知当事人所需要的材料,能让当事人跑一趟就能办成的事,绝不让当事人跑两趟。法律援助中心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工作,并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加强服务态度的根本转变。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认识到自己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树立正确的服务职业观念。政府职能的转变,从政府机关的每个办事窗口展现出来,作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做好本质工作就是干好本职服务工作。彻底将管理型思维转变为服务型思维,落实到工作中就是微笑服务,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人员做好上门服务,对社会底层贫困人员及时为他们提供援助,帮他们申请司法救助。针对不同的服务群体,提供给他们不同的贴心服务,让他们感觉到是真心的想帮他们解决问题,而不是被动的应付工作。
三、加强法律服务质量。对于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民工、下岗工人,他们揽活时既没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没有出勤记录、没有工资发放记录,立不上案的人员,我们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同在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及时为他们支招,帮他们寻找能立上案的证据,能胜诉的证据。2022年以来,沂水法律援助中心共援助这样的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47件,团体援助4起,共涉及150余人。为农民工挽回损失40余万元。这其中的大部分是由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跟值班律师共同支招帮他们找证据后,援助的结果。既保证了服务质量,又赢得了群众的赞赏。群众对其信任度越来越高,来寻求援助的农民工越来越多,法律援助也真正成了能帮老百姓办事的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