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沂水县司法局总结实施“一二三”工作法,大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引领支撑。机关党支部先后被评为“县直机关党建示范点”“沂水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
“一条主线”贯穿。以“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党建思维为主线,把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摆在首位,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加强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主题党日、固定学习日、专题交流研讨等形式,做到理论学习“有高度”、“有广度”、有“深度”。创新形式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赴跋山烈士陵园、中共中央山东分局旧址、院东头红嫂纪念馆等地接受现场红色革命教育,建立图书阅览室和普法网上考试专栏,打造线上线下党员学习平台。坚持学用结合。开展“强县有我”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力推进“为民服务办实事”“法律服务进企业”“七讲七进”等便民为民实践活动。目前,已走访企业34家、行业商会5家,组织“七讲七进”活动17场。
两个“关键少数”示范。在机关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坚持要求支部党员做到的,局党组成员和支委会成员率先做到。结合“学悟见创”活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带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班子成员在双重组织生活中对支部提出指导意见2次;支委会成员示范参加“解放思想大讨论”“支部学法”“讲故事、学理论”活动,带头查摆问题并研讨发言6次。在行业坚持党员律师带动。积极探索符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模式,持续强化行业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坚持律师事务所新进党员同步转接组织关系;完善律师事务所考核激励机制,把党建工作纳入律师考评、律所考核的重要内容;推行党员示范岗做法,党员律师挂牌上岗,亮出党员身份,让“党员律师”成为当事人的首选。
“三种方法”推进。用好“过程推动法”。重视工作研究谋划,加强过程推动调度,及时总结提炼好思路、好做法,“学悟见创”专栏宣传18次。用好“量化管理法”。实行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每一名支委会成员的职责分工和任务清单,将任务量化到项目、责任到人、进度到月,推动支部工作“有人管、责任清、目标明、落实好”。用好“考核激励法”。制定《机关党建党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每月对支委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支委会成员填写《党务工作者月实绩报备表》,报党支部备案存档并纳入年度考核实绩,对表现优秀的,年度绩效考核可以前进1至5个位次,有力调动了党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