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法院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努力为妇女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设立专门机构负责。该院结合实际,设立了少年法庭,实行“三审合一”,专门审理涉及少年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突出对少年儿童的特殊保护。对拐卖、虐待、遗弃、殴打、伤害儿童的犯罪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从重处罚,充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由年轻女法官组成婚姻家庭特色法庭,加强对妇女民事方面的权益保护。
开辟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绿色通道。设立妇女儿童维权热线电话,并向全社会公布。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上门服务,对经济特别困难的群众,诉讼费实行减、免、缓;对行动不便的,实行巡回开庭,深入其家中办案,方便诉讼;开通“司法便民服务车”,优先服务妇女儿童。
扎实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该院积极落实开展法官兼职法治副校长工作,完善“一校一法官”制度,安排富有审判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县城和乡镇学校送法进校园,为学生送去法律大餐,解决法律需求,提高少年儿童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截止目前,今年已开展活动30多次,为16000多名学生提供了法律服务。
强化调解,力求“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对于涉及家庭子女之间纠纷以及离婚、赡养、扶养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把调解工作贯彻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功能,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实现案结事了。
强化执行,确保权益实现。该院高度关注进入执行程序的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对于此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执行,实行小额执行案件优先垫付集约执行,确保打赢官司的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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