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善永 修彦兰)为深入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年”的部署要求,结合《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加强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切实助力经济类金融犯罪案件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前提下,12月8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与第二检察部联合开展经济类金融犯罪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并首次邀请省级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参与此项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评查会上,诺敏河院检察官就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受邀人民监督员对照《案件质量评查细则及相关计分标准》,从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采集、法律适用、文书规范等方面对两件经济类金融犯罪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填写了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意见建议表,并提出了宝贵意见。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质效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人民监督员指出,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环节,诺敏河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充分体现了检察自觉和检察自信,希望今后继续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案件质量的全面提升,把公平正义落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
通过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促进了业务能力、办案质效、执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下一步,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常态化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创新工作方法、拓展评查方式,努力把案件质量评查做优、做细,发挥案件评查对办案质量监督和保障的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