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是防止过问案、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是司法环境的“净化器”,是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防腐拒变的“护身符”。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把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拒腐防变、公正司法的重要抓手,探索推行“七促”工作法,让“逢问必录”成为常态。
坚持以“学”促知。建立常态化学习教育制度,将“三个规定”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支部学习范围,开展常态化、深层次、全覆盖学习,使全体干警切实将“三个规定”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强化干警法治思维,不断增强主动填报、如实填报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结合“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讲廉、以案释纪,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提高干警司法办案风险防控意识,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形成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信息常态化填报制度,“说情打招呼”必须登记已经在全院形成共识。
坚持以“测”促懂。组织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知识测试,通过测试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从而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知、以知促行的效果。2022年以来,该院开展综合测试2场次、专题知识测试1场次,参与答题180余人次。
坚持以“点”促面。院党组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组重大议事日程和重大请示报告事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廉和干警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范畴。班子成员每月带头记录报告事项,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全面推进“三个规定”落地落实,切实建立防止干预司法“防火墙”。2022年该院班子成员主动记录报告事项6条,向干警积极传导敢于填报的信号。
坚持以“知”促行。建立“月”“季”报告制度,确保“三个规定”执行到位。每月督促全体干警按时、全面、如实填报“三个规定”平台,全员执行率100%,实现了从“要我填”到“我要填”的转变。每月、每季度汇总分析记录报告和查处涉及“三个规定”典型案例情况,形成月、季度分析报告,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县委政法委报告,形成同频共振、联动协作,确保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共同防止干预“三个规定”案件发生。
坚持以“宣”促廉。充分利用院内电子显示屏、楼宇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三个规定”,定制开通干警“三个规定”专属廉政彩铃67个,有效提升群众支持率和社会知晓度,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让全社会参与防止干预司法形成常态,促进依法 履职,引导干警时时受教育,处处守规矩,形成“逢过问必记录”“逢干预必报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优化了执法司法环境,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坚持以“制”促实。强化建章立制,坚持长效长治。将“三个规定”填报情况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晋职晋级等工作相结合,严格奖惩、严肃问责,强化干警担当意识,倒逼责任落实,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2022年,该院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干警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通报批评处置,起到了“莫开口,张口必被查”的警示震慑作用,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3名干警主动拒收当事人赠送的现金、红包、礼品共计2.1万余元,干警落实“三个规定”的主动性明显增强,拒腐防变思想、红线底线意识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有了进一步提升。
坚持以“督”促效。将“三个规定”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审务督查内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审务督察“五结合”、廉政监督员的作用,加强内部监督,政治部专人负责填报数据统计汇总,及时督促干警全面、如实、准确记录。同时,该院通过审务督察“五结合”、日常监督等方式,开展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专项督察4次,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和行动自觉。
2022年,泽普县人民法院“三个规定”平台累计填报700人次,其中有事项报告78条,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74条,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1条,与当事人和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信息3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