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四步走”构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屏障。
健全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禹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大厅设立青少年维权窗口,在全市中小学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在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让有法律服务需求的未成年人实现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解决矛盾、化解纠纷,为青少年申请法律援助提供便利。
优化青少年法律援助服务机制。对未成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符合援助条件的,第一时间给予法律援助,简化受理审批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于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行全过程法律援助;与检察院、教体局、民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部门联动形成对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帮扶合力。
拓宽青少年法律援助寻求渠道。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重点宣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法律援助范围、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等,将法律援助的种子种在青少年心中,在有法律服务需求时能及时找到救助途径。同时,引导未成年父母自觉履行监护责任,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良好法治氛围。
强化青少年案件质量监管。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库,选派办案经验丰富、有爱心和责任心的17名执业5年以上律师纳入律师库。对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指派律师库人员承办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案件的跟踪监督,办案中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及其家人的意见,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身心健康成长。
今年以来,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与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咨询35人次,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4件,为未成年及其家庭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78.7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