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茌平区振兴办事处某村村民王某,给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一面绣有“尽心尽力,为民解忧”字样的锦旗,以此表达对法律援助中心为其维权的感激之情。
送一面锦旗,这是人民群众对我们法律援助工作和案件承办人员尽心尽力办案的肯定和认可,也是法律援助工作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一个缩影,同时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来自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温暖。
近年来,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好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初心所在,不断优化服务,降低受援门槛,全力提升“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受理及办案质量,努力让经济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享受到法治社会的平等的法律服务,并为其铺就一条能提供免费的维权路。
一是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同时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贫困户、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现役军人、军烈属等群体法律援助,维护困难群休体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4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提供贴心的一站式服务。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设置醒目法律援助标牌,实现申请、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依托“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社区)一法律顾问”工程,实现法律顾问与乡镇、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有机融合,司法所负责人同时是法律援助联络员,具体负责法律援助受理事项,让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群众到所属辖区司法所就能进行法律咨询、提交法律援助申请,各乡镇司法所受理群众法律援助申请后,统一提交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并就近指派本辖区法律服务者承办,截至目前,共承办移交案件190件,占全部案件的50%,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和“就近跑一次”。
三是畅通便民的服务渠道。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特殊群体如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简化审批程序;对贫困户、农民工、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审查,直接受理,落实法律援助“减证便民”政策;申请人开具《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一年内,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不需申请人再次提交。积极与民政、人社、共青妇、残联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不再要求提交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今年以来,共为57名农民工、77名妇女、7名残疾人、47名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广泛设立服务站点。全面推行法律咨询窗口律师接待制,完善行业部门工作站律师值班制度,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以及14个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劳动仲裁、武装部、妇联、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