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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三三”举措全面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时间:2023-08-15 09:39:39  来源:健康新闻网  作者:朱善永 宋鯤鹏

  本网讯(朱善永 宋鯤鹏)2023年以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林口分局结合“法治公安建设年”活动,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突出位置,采取“三三”举措,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不断推动法治公安建设取得实绩实效。

  一、强化“三项建设”,夯实执法主体能力。一是强化全警“素质建设”。按照“执法规范依据执法实战定、执法培训跟着执法规范走”的思路,大力推广案例式、情景式、实战式教学,分警种、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实战教育训练工作,着力提高民警履职能力。落实执法岗位新入职民警“警师制”,组织全局开展法律业务专项培训和旁听公开庭审活动,将民警日常执法办案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切实打牢规范执法思想基础。年初以来,开展全局性培训25次、旁听庭审活动4次,师生结对30人,应训尽训覆盖率达100%。二是强化执法“思想建设”。坚持日常考评、阶段考评与专项执法检查、个案监督检查相结合,及时通报反馈执法情况,强力整改执法问题。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案例剖析等活动,教育民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理性对待监督的意识,做到责罚相当、宽严适度。加强与检、法等部门协调配合,通过案件会商、专题交流等,强化执法源头管控,提升执法透明度。三是强化法制员“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法制员管理机制,确保法制员能够有效承担法制培训、执法监督、业务指导等工作任务。同时建立健全后备法制员人才库,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健全法制部门和法制员审核制度,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全部纳入法律审核范畴,充分发挥法制部门质检作用,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错。各派出所及执法办案部门全部配齐兼职法制员,参与本单位案件研究、负责初级把关,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由法制大队统一把关,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严管“三个清单”,推进执法权责规范化。一是健全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审核审批等岗位执法权责,明确执法程序、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责任,明晰全面精准的执法权责“坐标系”,实现执法责任全覆盖、监督管理全方位、责任追究无盲区。二是健全分工履职清单。明确分局及派出所办案范围,规定重大案件由分局专业部门侦办,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的案件由派出所办理。三是健全违规追责清单。严格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制记录填报制度,法制部门审核案件严格落实每案必填。制定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综合管控制度,坚决防止“人为干预办案”问题发生。案件主办侦查员将案件办理过程中干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登记备案,将执法责任清单层层分解、级级落实。

  三、健全“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常态管理。一是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督察等部门和各执法警种内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公检法机关外部联席会议和日常执法情况通报备案机制,切实形成内外监督合力。加大对关键执法环节和重点执法部位的监督力度,注重把结果性监督向执法全过程监督延伸。强化政务公开,依法公开执法范围、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结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全力消除监督盲区。二是健全警情监督管理制度。按照案件、求助、投诉等不同情况分类,明确现场处警、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等方面执法操作规范、注意事项和法律依据,实现对“警情、案件、人员、财物、卷宗、场所”统一监管、对“人员信息、涉案财物、执法音视频资料”统一审核、对“案件卷宗”统一保管。有效解决民警在具体执法活动中“不敢做、不会做、做不好”的问题。三是健全日常法制监督制度。针对不同警种的执法特点,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法制部门定期开展检查考评,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考评情况全局通报。按照“褒优贬庸、能上能下”的管理导向,将民警执法业绩与职务晋升、考核评优等挂钩,并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分明,正向激励、方向督促并重,切实强化全警规范执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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