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是指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技术,提供司法服务的一种方式,主要包括在线查询裁判文书、在线提交诉讼材料、在线调解等服务,可以帮助当事人节省时间和精力,使当事人不用到法院提交文件,只需在线操作就可以提交材料,进行诉讼。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和硕县人民法院用“指尖上的服务”减少群众诉累,让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我们距离1千多公里,我从头到尾没有去过法院,我的案子就处理完了,像我这样年纪大的人,通过手机就能办理案件,少跑冤枉路,少花冤枉钱,真是太方便了!”当事人王某高兴地感慨道。
近日,王某通过邮寄起诉状的方式向和硕法院提交诉状,塔哈其人民法庭在受理案件后向被告刘某送达了开庭传票,王某联系法官表示自己在老家打工,距离新疆太远,且请假时间太长可能会导致工作不保。法官在得知上述情况后,通过微信联系王某,告知王某可以通过微信“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签写笔录。调解当日,经法官耐心释法析理,王某和刘某握手言和,王某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进行签字,双方案件得到圆满解决,实现了“零距离”网络便民。
“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这一举措不仅便民利民,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活动成本,提升司法获得感,也能提高法院工作效率,和硕法院将依托信息化平台多渠道、多维度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不断提升诉讼便捷度和群众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