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善永 黄庆)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组织交警部门强力开展集中攻坚行动,从严整治各类交通违法乱象,持续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在早晚高峰岗和固定岗加派警力,对电动车越线停车、逆行、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取缔,曝光典型案例,突出警示震慑,巩固整治成效,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机动车道穿行 依法予以处罚
9月2日10时30分许,交警道外大队执勤警力发现一辆黑A15525*号电动车在承德街转盘道的机动车道上行驶,当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人却加速逃跑,慌乱中将车上货物掉在路边,10分钟后又推车回到现场。该驾驶人表示,其用电动车拉运文化用品,看到有交警执勤,知道自己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便心存侥幸逃离现场。交警对该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和处罚。针对违法驾驶人不配合交警执法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并集中曝光。一小时内,共有10余名在机动车道随意穿行的电动车驾驶人被查处。
非法改装上路 依法取缔扣车
当日10时40分许,在南极街与承德街路口,一辆电动车无视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在机动车道穿行,十分危险。交警立即上前将其引导至路边,发现该电动车还存在非法改装的违法行为,在车辆后方满满的货物下焊接货架。交警表示,改装后的电动车虽然方便拉载货物,但由于整车重量、宽度发生改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最终,该电动车被依法扣留,交警部门责令驾驶人拆除私自加装的货架,并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不戴头盔违规载物 交通安全岂能儿戏
当日11时许,执勤交警发现一辆电动车拉载大量货物在南极街机动车道内行驶,电动车脚踏板上堆满的货物已将驾驶人双腿“挤”出车外,该人的安全头盔一直拿在手上,在骑行期间始终未佩戴。交警立即上前将车辆截停,向驾驶人说明电动车的载物标准,指出其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并教育驾驶人在骑行过程中万万不可将头盔摘下。随后,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未按规定载物、未佩戴安全头盔、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合并处罚。同时,责令其下车推行,卸下货物前不得骑行。
据交警部门介绍,此次行动期间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车、摩托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坚决做到逢违必纠、必管、必教,持续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并及时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营造高压严管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