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认真落实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上级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规范性文件在全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健全制度,明确工作责任
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由牵头起草部门先送区司法局进行审查,没有经过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全程参与区政府重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牵头组织对全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关注重点,提高效率质量
坚持把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查重点。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于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首先经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再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同步在相关媒体或网站予以公布。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上位法,是否有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等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司法局都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认真履行报备职责,严格遵守报备格式和报备时限,对规范性文件在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市司法局报备,保证了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规范运行,加强文件管理
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区司法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确定专人负责,细化了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明确了操作程序,理顺法制部门与基层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对社会效果及时掌握了解,适时改进,既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也方便了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及时清理。
四、加强培训,培养专业队伍
高度重视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和能力。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山东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东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熟悉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的操作程序,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水平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