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职能作用,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援调对接双向机制”服务模式,坚持“援调共济、调解先行、援助兜底”,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双向互动、无缝衔接,实现“1+1>2”的协同效果。
近日,禹城市辛寨镇某村村民王某因与邻居宅基地相邻关系引发矛盾,经王某所在村委会和辛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均未果,双方矛盾不可调和,王某执意要通过诉讼为自己讨个公道。辛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与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通过“援调对接双向机制”将案件转到法律援助中心。经审查,王某是低保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王某的案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代理其诉讼。目前,王某的案件已经顺利立案,承办律师制定代理方案,正在积极办理中。
工作实践中,法律援助中心受理的法律关系简单、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属地管辖启动法律援助诉前调解程序,经法律援助中心研判后“分流”至相应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可代理受援人参与调解,减轻受援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对于人民调解案件中复杂、疑难、不适宜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为当事人指派律师进入诉讼程序,为申请人提供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全周期法律援助服务。今年以来,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民事类法律援助案件190件,通过“援调对接双向机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件,维护了困难群体合法权益,促进了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下一步,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援调对接双向机制”服务模式,全面加强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沟通协作力度,双向互动,构建“援调对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新格局。(贾迎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