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11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垦利司法所到垦利区第二实验中学面对全校师生开展了“宪法宣讲进校园,法治教育伴成长”活动。
宣讲活动中,垦利司法所所长同时是法治副校长蔡伟巍,围绕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这一活动主题,首先,对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进行了全面阐述,同时针对于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进行了重点介绍。然后,为第二实验中学在垦利区“筑梦青春 法治同行”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取得一等奖的同学颁发奖牌。
“如果把宪法比做一颗大树,其他的法律法规就是树枝和树叶,每一个中国国籍的婴儿从出生起就被宪法赋予了一个名字,叫公民。从你出生时爸爸妈妈就有义务抚养教育你,不能虐待和遗弃,在细心呵护下小婴儿逐渐长大,成为一名小学生,适龄儿童接受教育,既是权力也是义务,如果在校园受到欺凌,不要害怕,及时告知父母和老师,收集证据并及时报警,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18岁成年,你就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定要珍惜和利用好自己的政治权利,你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通过蔡伟巍的生动讲解,同学们不仅增强了对宪法精神的了解,还提升了在防性侵、防霸凌方面的自我保护能力。他们纷纷表示,进一步全面了解宪法,弘扬宪法精神,让我们以宪法为指引,做一个学法、守法、用法、懂法的好少年。(蔡伟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