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完全没有意识到平时约定俗成的习惯和理念会触犯法律规定,通过此次学习,让我对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针对此次以案释法普法学习活动发表体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2025年3月20日,光山县司法局寨河司法所开展3月份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暨《农村常用涉法案例选编》学习活动,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为矫正对象打通法律盲区。
集中点验伊始,寨河司法所负责人王博就前期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表现给予总结,提出当前寨河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报到率不理想、微信群信息回复不及时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后续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做出新的要求,在服从日常管理和按照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上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随后,王博就河南省司法厅印发的《农村常用案例选编》中节选《结婚后彩礼还能要回来吗?》《农村住宅,能说买就买吗?》《如何防范和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经典案例与矫正对象共同学习,通过还原案情经过、阐述法律依据和部分案情提示,以通俗的语言让社区矫正对象明晰法理,判断事实。
依托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普法宣传,不仅在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与教育上提供支撑,同时在潜移默化中也培育其法治观念。光山县司法所寨河司法所将持续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王博 苏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