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网(通讯员 迪丽努尔·吐尔迪)“法官,他借了我1万块,当初说好一年还,但到现在一点动静都没有!”原告余某攥着借条,语气中满是焦急。
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承办法官以耐心释法、情理疏导化解双方心结,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让这起因借款纠纷引发的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4年余某因资金欠缺为由向赵某借款,赵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借给余某10000元,双方约定资金使用期限为一年,余某对其出具一份借条,然而还款期限届满,赵某因经济困难未能履约,赵某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全部借款。
收到诉讼请求后,承办法官仔细审查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后发现,双方借款事实无争议,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仔细梳理借款凭证等关键证据,深入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最终决定通过先行调解化解纠纷,消除矛盾。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始终秉持法理与情理并重的原则,耐心厘清争议焦点,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当事人解读相关法律规定,帮助双方明晰自身的权利与义务辩解。经过法官的专业调剂诶与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余某同意以分期偿还1万元本金。法庭当场出具民事调解书,并同步完成司法确认,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和硕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群众无小事”,不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善意文明有温度的能动司法理念,以“如我在诉”原则为出发点,充分发挥调解工作的重要作用,为减轻群众诉累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