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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观摩庭审聚合力 严守林地护红线

时间:2026-08-14 07:48:46  来源:健康新闻网  作者:黄卉

  健康新闻网(通讯员 黄卉)没有审批手续,擅自开垦15.37亩集体林地改种棉花,植被毁坏、生态受损,代价远不止“罚款”这么简单。近日,新疆泽普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艾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邀请公安、自然资源、检察等5家单位15名工作人员全程旁听。这场庭审,既是依法严惩破坏林地行为的“公开课”,也是推动司法与行政联动保护的“推进会”。

  【案情简介】被告人艾某在未办理任何林地占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使用装载机开垦河流周边集体所有林地共计15.37亩,将林地改造后用于种植棉花,造成原有植被直接损毁,林地生态功能遭到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检察机关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艾某承担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赔偿等民事责任。

  【庭审直击】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依次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公诉机关就指控事实出示相关证据,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林地损毁后果、生态损害价值、修复方案当庭举证,明确提出生态修复及损害赔偿等诉求。

  被告人艾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对公益诉讼提出的生态损害相关责任表示认可,并作出悔罪表态。合议庭规范把控庭审节奏,充分保障各方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规范有序、流程完整,彰显了司法公正与权威。

  【旁听感悟】旁听人员全程认真观摩庭审,直观掌握非法占用林地类案件证据审查要点、定罪标准、公益诉讼责任承担方式。此次旁听不仅是一次业务学习,更是打通司法与行政机关交流渠道,推动各职能单位统一办案思路,健全线索移送、联合研判、生态修复跟踪落实的协同工作机制。

  林地是重要生态资源,保护林地生态环境,是各部门共同职责。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用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理模式,坚持“惩治犯罪+生态修复”并重,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推动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同向发力,切实筑牢辖区林地资源司法防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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