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对外公布了《东莞市名医实施办法(试行)》,从今年起,东莞卫计系统将评选一、二、三类名医,这些名医必须“业绩为同行所公认”,有“重大贡献,社会影响大”。
何为名医?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东莞市名医是指在东莞市卫生计生系统的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疾控、中医及科研等领域工作的、在东莞医学界有较大贡献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此次评选分为一类名医、二类名医和三类名医。其中一类名医必须担任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或获得博士导师、硕士导师资格,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前五名完成人),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等。
市卫生计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东莞市名医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一届管理期为三年,届满后可参加更高类别名医评选,不能连续参加同类别名医及更低类别名医评选。
东莞市名医享受《东莞市名师、名医、名家特殊津贴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的特殊津贴,其中一类名医:5万/人/年;二类名医:4万/人/年;三类名医:3万/人/年。(记者 汪万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