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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 工作人员证实已被刑拘

时间:2015-11-03 12:10:26  来源:  作者:

腾讯娱乐讯  今天下午(2月22日),一则有关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轮奸的消息在网络疯传。腾讯娱乐第一时间致电海淀分局工作人员求证此事,对方证实,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确实已被刑事拘留,但具体细节不方便透露。

今天下午,据微博实名认证为王丰-SCMP的网友爆料:“北京来电:海淀公安分局昨天晚上以涉嫌轮奸刑事拘留了一名叫做“李冠丰”的年轻男子。名字虽然改了,但还是有人认出来他真正是谁。”博文最后还附上了李双江之子李天一的网页链接,暗指涉事男子就是李天一。腾讯娱乐第一时间致电海淀分局工作人员求证此事,对方表示,李双江之子李冠丰(原名:李天一)确实已被刑事拘留,但案件的具体因为受到上级指示,细节不方便透露。

出生于1996年4月的著名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天一,今年还未满17岁,曾就读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三小学、人民大学附中、美国shattuck St.mary's冰球学校。2011年9月,他因无证驾驶宝马车并打人被教养1年,2012年9月获释,疑改名李冠丰。2月21日晚,李天一又被指涉及一起恶劣轮奸案,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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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双江15岁儿子开豪车打人

2011年9月6日晚,在海淀某小区门口,一对业主夫妻在开车拐入南门时,遭一辆无照宝马和一辆奥迪司机殴打,并大喊“谁敢打110”。经核实,宝马司机年龄15岁,无驾照,系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李双江8日下午赴医院看望伤者并含泪道歉。伤者拒不私了。[详细]

附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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