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公安部修订刑事案件办理程序严禁刑讯逼供

时间:2015-11-03 12:10:46  来源:  作者:

记者26日从公安部获悉,为保证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公安部近日发布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1998年发布的原规定作出全面修订。“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和“严禁刑讯逼供”被写入总则。

  《规定》共14章、376条,其中新增107条,修改244条,对律师参与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强制措施、立撤案、侦查措施等方面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还对管辖、羁押、执行、特别程序、办案协作、外国人犯罪案件办理、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同步实施。

  《规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任务。在此基础上,对辩护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了解案件情况、提出意见,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犯罪嫌疑人在传唤、拘传、讯问期间的饮食和休息权,诉讼参与人的申诉、控告、复议复核权等方面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证据标准和取证要求,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提出了全面审查判断证据的要求。

 

中国健康新闻网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著名圆珠笔画画家郭艳倾情创作情系北京冬奥会
著名圆珠笔画画家郭艳
馆陶县网约护理服务架起便民“连心桥”
馆陶县网约护理服务架
邯郸市馆陶县中医院:天使“飞”进百姓门 患者享网约服务
邯郸市馆陶县中医院:
点滴爱心 汇聚希望 市民无偿献血有了新去处
点滴爱心 汇聚希望 市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条款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免责声明
京ICP备10039517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4363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