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6日,新疆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召开打击危险驾驶犯罪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1年以来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发布会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司法局、检察院、交警大队、宣传部、社区、学校代表,阿克陶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出席。
发布会由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榕主持,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胡西旦木·艾比不拉通报了2011年以来危险驾驶案件受理情况及危险驾驶案件的总体特征、造成危险驾驶罪产生的原因和危险驾驶案件的认识误区,并提出了具体应对措施。提问环节,该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热孜万古丽·司马义和胡西旦木·艾比不拉认真回答了媒体和参会人员就危险驾驶罪的认定、刑事速裁程序适用、机动车的界定、本罪与交通肇事案件的关系等作出的提问,并呼吁大众一定要安全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
自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犯罪以来,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68件68人,占同期刑事结案总数的11.33%,危险驾驶案件数量也呈现了大幅增长态势,同期最高增幅达到25%。68件危险驾驶犯罪案件中,给予刑事处罚68件68人,所占比例高达100%,判处1个月至5个月不等拘役且并处1000元至10000元不等罚金。从车辆类型来看,以小型轿车和摩托车为主。从犯罪主体看,涉案人员年龄主要集中在25岁以上60岁以下,低学历人员占比较大。从案发时间来看,则相对集中在晚饭后至次日凌晨。
发布会对危险驾驶罪易发高发原因作出了分析,并希望引起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驾驶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醉驾入刑缺乏基本认识,对具体处罚不很了解,甚至并不知道醉驾可能坐牢。二是传统酒文化的影响,因走亲访友饮酒能增进感情。主人唯恐亲朋好友喝不尽兴,想出各种方法劝酒、派酒。三是驾驶人普遍存有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驾车会被查到或发生事故的几率较低。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危险驾驶危害性的认识,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对下一步审理危险驾驶案件在工作上进行了安排,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巡回审判、送法下乡、社区联系等方式,强化以案释法,丰富宣传方式,着力培养广大群众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最大限制遏制犯罪行为的发生。二是建立联动机制,由公、检、法相互配合,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建立起由公、检、法为主,其它部门或单位积极配合的联动机制,形成酒驾打防体系。
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热孜万古丽表示,此次新闻发布会就是希望通过案例发布的形式并借助媒体的影响力,共同加大对醉酒驾驶危害性的宣传力度,真正让“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理念深入人心,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据了解,自2015年以来阿克陶县人民法院推行新闻发布会制度以来,每年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向外界公布案件审理情况、司法为民举措和其他重要工作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深入推进“阳光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