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对于确保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以来,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努力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
阿克苏地区中级法院列出不思进取、甘愿平庸、狭隘小气、消极怠工、纪律松弛、不听号令等六种“不在状态”现象,要求广大干警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切实改变状态。对“不在状态”的干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予以责任追究,分别给予诫勉谈话、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免职待岗等相关处理。
阿克苏地区中级法院将“不换状态就换人”作为转变干警作风、融洽党群干群关系的切入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相关制度,如建立健全干警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开通社会弱势群体诉讼“绿色通道”、设立“院长接待法官日”、 聘请代表委员出任院风监督员等,有力促使院风院貌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阿克苏地区中级法院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要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六难三案”工作,解决司法行为中的不规范问题。人民群众对司法作风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已经严重背离党的群众路线,伤害群众感情,损害人民利益,危害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必须坚决进行整治。
阿克苏地区中级法院强调要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把司法权牢牢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要强化对司法权行使的内部监督,更好地促进规范司法,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与此同时,要建立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抓好各项铁规禁令的落实,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电”,把司法权牢牢关在制度的笼子里。(通讯员 谢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