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推进辖区黄标车淘汰工作,山西省朔州市朔城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制定多项措施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开展相应工作,确保黄标车淘汰整治取得实效。
严格黄标车限行规定。按照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完善交通标志标牌,并充分利用视频、卡口等监控设备,对违规进入限行、禁行区域的黄标车进行抓拍识别,通过网上网下联防联控,组织路面执勤民警拦截查扣。
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及未注销的黄标车要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组织实施强制报废工作,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对淘汰后仍然发现上路行驶的车辆,全部登记造册并录入缉查布控系统,为路面查缉提供技术保障。各路勤中队根据黄标车运行规律特点,采取错时执勤、昼夜巡查、定点蹲守、分散设卡等方式,增强警力,严防已淘汰的黄标车违法上路行驶。
强化源头监管。交警部门对无定期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对安全技术检验有限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给予强制报废;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
加强拆解报废监管。组织专门的拆解力量,对于车主送来或查缉收缴的已淘汰黄标车,一律逐车在发动机、轮胎、传动轴上用电钻打孔,建立相应台账后监督报废。加大对机动车回收企业拆解机动车监管力度,严格业务流程,堵塞工作漏洞,对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车、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依法监督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解体,坚决防止已解体的“五大总成”流向市场。
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大队与环保、财政、国资委、发改、交通运输等各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组织有序、沟通顺畅、行动迅速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加大宣传力度。大队充分利用电视飘字、广播、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介,宣传黄标车淘汰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业务流程、黄标车限行禁行区域和时段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并大量印制《关于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告知书》宣传资料,由城镇中队岗区民警向市民广泛发放,宣传黄标车高污染、高排放的危害性和治理淘汰的相关政策,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矛盾,确保社会稳定。(通讯员 李烨 王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