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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不仅放得开,更要管得住

时间:2018-10-16 09:39:5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作者:刘 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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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春晖养老康复医疗中心工作人员引导老人玩趣味游戏。新华社记者 朱旭东摄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对国内消费领域的发展方向作出了具体安排。其中在养老领域,方案提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措施,引发关注。

  截至2017年9月,我国注册登记的养老机构已达2.8万余家,养老床位近700万张。其中,民办养老机构达到1.25万余家。尽管养老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持续增长,但养老领域面临的问题还不少。例如,一些养老机构的设施落后、服务类型单一、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服务人才短缺,待遇偏低;养老服务市场放开不到位,社会力量参与度还不够。

  现行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是自5年前开始施行的,其对养老机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检查作出了规定。其中,养老机构的前置条件之一是要求房屋、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已经完成审查或验收。为了设立养老机构,不少从业者在各个部门之间“疲于奔命”,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资本投入,从而制约了养老产业发展。

  在此背景下,“放水养鱼”,取消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既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重要举措,也是“银发市场”的需求。降低门槛,对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行业,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要,具有积极作用。

  当然,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并不意味着放弃、放松监管。养老事关人民福祉,全面开放后对于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做到不仅“放得开”,更要“管得住”。

  养老服务监管是综合、系统的体系,既需要行业自律,也离不开社会监督、联合监管。在法律条款方面,应当明确民政、房屋、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的监管职责;在执法方面,应充实监管力量,变被动审批为主动监管;在机制方面,应建立和完善协调政府、社会、公众监督的监管体系;在鼓励社会力量方面,完善相关政策,让社会资本放心进入,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养老服务行业正处于茁壮生长的时期,不能因监管难而因噎废食,也不能因盲目发展而埋下隐患。

  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是养老产业发展的需求。随着更多社会资本的进入,有助于该行业培育壮大,在竞争中优胜劣汰,最终形成良性运行的养老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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