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整洁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19年年底,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厕所全面达到干净、卫生和整洁;到2020年年底,卫生厕所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
《通知》指出,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购买服务、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群众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厕所卫生保洁工作,设置保洁责任人信息公示牌,确保厕所环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厕所门窗、隔板、地面、墙壁、便器、洗手池等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无积水、积便、积污、痰迹、血迹、呕吐物、污染物等;厕所内基本无蝇蛆、无明显异味;物品摆放有序、无其他杂物;每天定时打扫并进行卫生消毒,有污染时及时清洁,有肠道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厕所(或粪便)的消毒处理。
《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卫生厕所公共区域和厕所内外要设置醒目规范的导向牌、指示牌、防滑警示牌等标识;门、窗、墙壁、屋顶、照明灯具、便器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厕所内设置挂钩,方便患者悬挂输液瓶等物品;健全完善厕所适老化设施配置和改造,设置老年厕位报警系统;按照标准在厕所内建设无障碍设施;有专门人员定期巡查、维护、保养厕所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及时维修;有条件的机构要在厕所内配备厕纸、洗手液、干手纸巾(或烘手机)并及时补充,可酌情增设其他服务功能。同时,推进节能减排降低维护成本,结合实际情况,推广应用中水回用、节水器具等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通知》强调,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不断强化厕所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制定详细的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服务规范;全面排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厕所状况,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升级改造;开展文明如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强化监督检查。(张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