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新闻网讯(秦宝成 林娜)以调解结,心系人民。情暖中原,助力平安中国。
安新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却时时刻刻闪耀着法理的光辉;于情充满温暖,于理凸显公平 ,于法彰显正义。恪守职责,执执求索,在平安建设中砥砺奋进!
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平安建设工作的核心是人,而人民调解的对象就是“以人为本”,所以人民调解是平安建设的源头工作。
在刚刚结束的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河南省省委书记楼阳生明确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河南、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扎实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三零”创建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多元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和矛盾问题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安人为乐 初心如磬
安新中,这个姓名中的“安”字,好像注定他一生以安相伴,于人为安,于事为安,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以忠!
人民调解,这个词语对于一名普通的百姓而言,也许是抽象的,但因为安新中主任的践行,使得这个词语在抽象中具体而温暖。
几经周折,笔者终于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西侧的兴业大厦1102室,见到了被誉为河南省法院民调系统“定海神针”的人民调解员安新中主任。
他那两道直且黑的眉毛,像是为了维护某种尊严而长的,那双深褐色的眼睛在这两道一字眉的映衬下,皆若有思,也若无思。欲语还止的目光中,深邃而充溢光辉,让人总觉得他好像有什么法术。
他每年受理的案件都有上千起,调解成功率达到70%,无论案情如何复杂,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他总能让证据说话、让事实说话,把案件说个明白,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当事人们习惯亲切地称他为安主任。
2019年4月一天,一位来自巩义的30多岁农民,他那天的神情和四月里的阳光极不相称,他找到我第一句话就是:“安主任,你看我这事咋解决?”然后无助的目光就一直乞求地停驻在我的视线里……
原来他在7年前借给朋友8万元钱,由于俩人关系比较好,当时就没写借条,借款人到现在也没有偿还能力,也没还……我当时故意对他说,不行就直接起诉吧?
他一听这话,马上说不行。他说:“安主任,一起诉,我这么年的朋友可就没了!我……我现在也没有借条!如果起诉了,我这个朋友还会觉得他又不是不还我,还给弄到法院,办他丢人不是!
听他说到这里,我就明白了这个当事人的无助和纠结,于是赶忙打断他说的话,叫他把借款人喊来。借款人来了之后,我先对他说,咱难的时候,人家借钱给咱,而且连借条都没让咱打,这么长时间,咱没钱还人家,但是得有个话吧?人家媳妇心眼小,老和他生气,过去帮了你了,现在你帮帮人家,借款人当时听我说完,两眼朝窗外望去,约摸过了15分钟,然后重重的在这个还款协议上签了字。
安主任说道这里,我看到有一种幸福的喜悦陡然间完全含蓄在他的口缝之间,口唇抿着的皱痕一直波及面颊,脸上的高凸与低陷几乎全以表示喜悦的皱痕为中心。下眼皮差不多是直线的,因此双眼略显扁长了点,这眼睛的倾向,自然也和口唇一样,是喜悦的标识。
由于基层法律意识的淡薄,民事纠纷等事情一件件接踵而来。
郑州西郊一当事人李某于6年前将10万现金借给朋友王某,去年当事人急着用钱,就打电话找王某要钱,结果王某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去年5月李某在某饭店正好碰到正在请客的王某,李某说,你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你借我的10万块啥时候还?王某红着脸问道,我啥时候借你的钱?条呢?李某正好带着条,就给王某看,王某接过条后看了看,就嚓嚓撕了撕填到嘴里给吃了,并声称,谁欠你钱,再要钱就打你!当时气的李某到法院起诉,结果,在找到当时同桌吃饭人让作证时,得到回答是,当时没在意,不知道有这回事。当事人找到我们后,我们就从王某什么时间借的钱,款项来源,渠道、借款用途等做了调查,又调查了李某什么时间催过款,谁能证明,以及对方毁条你向谁提起过……等等,将证据链条逐一固定,最后找到借款人王某,我说,你还年轻,怎么会赖拿着钱呢?你也不是那种人,当时一定是让你下不了台才会这样的……,在充足的卷宗及证据面前,王某终于说了实话,原来他也想还他钱,但经济较为紧张,好不容易谈一笔生意,基本谈成了,他弄这一出,感到很没面子,就把借条当场吃了。这件事在调解下双方现场签订了还款协议。
郑州市某区的闫某,8年前与张某合伙做生意各投资30万,当时闫某家中没有这么多现金,就借别人二十多万,凑够了30万交给张某,谁知张某拿到钱后一去不复返,3年后不断遭逼债的闫某又气又恨,一场大病离开了人世!又过了3、4年,张某才迟迟返回郑州,闫某弟弟得知后,多次找张某讨要未果,由于没有借款凭证等手续,再加上当事人已离世,案件迟迟没有结果,我们接到案件后就派人直接去找到了张某,向张某出示证件后,询问何时能将30万归还当事人家属,张某一脸无奈地说,你看我现在这样,哪有钱还他啊!我们当时就提出,那你也得想办法还,了解完后就让张某在调查记录上签字,谁知张某说,这字我不能签,我当时就告知张某,我们来时当事人有调解申请,并且我们已经向你出示了证件,程序合法,你当着调解员的面承认拿了人家30万,你不签字,我们可以注明你拒签理由,然后我们陪同当事人一起到法院对你提起诉讼,你需要承担的是30万8年的银行利息,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误工费等费用,你可能要承担60万的费用,这就是结果,不信你可以试一试,现在对方只是让你归还本金,你还不愿意,你想干啥?在我们坚持下,最终张某在调查笔录和还款协议上签了字。第二天,当事人的弟弟专程来到办公室,对着调解员在地上重重的叩下一个响头。
“那重重的叩头声,犹如穿云裂石!那一刻,我心坚石穿!“——“人民调解,调解人民,初心如馨,永不言弃!”
匠心筑梦 笃行致远
人民调解员一定要对党绝对忠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对马克思主义虔诚而执着、致信而深厚,筑牢精神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使自己的政治能力同担任的工作职责相匹配。
人民调解员在接待案件当事人的同时,作为党和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与案件当事人面对面交流,为群众化解矛盾、解决群众问题的,不仅肩负着定分止争、化解矛盾的重任,还展示了我们党为民服务和法院司法公平正义的形象。在我接触的当事人当中,绝大部分都经过了一审、二审、终审法律程序,能到省法院要公道的大多数人都是满肚子委屈,不是指责这个领导造成的错判就是法院那个法官的问题。人民调解更是打通党和群众、法院与群众心理距离的关键所在,这就要求每一个调解员必须时时维护党的形象,维护法院形象。
2020秋季的一天,省委某单位领导刚一上班就打电话把我叫到办公室,我赶到后看到一个当事人正向领导诉说他开发的房产判给他人判决的不公……,领导看到我后对那人说,这是调委会的安主任,你和他说吧……,当事人就对方找了法院谁谁,给他造成错判,把他整栋楼房给判没了等等,官司打了好几年,这时候你要是光听他说恐怕一天也说不完,我便直截了当说,你不要管人家怎么怎么着,你也拿不出证据,你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把你的案件说清楚,证据提供清楚,结果经过2个小时的阅卷,确实感到案件判决存在问题,我就让他把庭审笔录复印出来,我要看你当庭怎么说,结果在庭审笔录上发现,二审当事人就没有到庭,是律师代理的,律师当庭承认,该房产是对方的,他只是施工方,法院据此作出了判决,得出结论后,当事人几乎是晕了过去,几年的上访告状,花费大量精力,原来问题就在自己身上,其实他不明白,法官对每起案件的判决是非常严谨和慎重的。
人民调解需要有纵横有方的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在新的形势下,社会矛盾涉及面广,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多,有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有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还有跨地区、跨行业的各类复杂疑难纠纷,所有这些决定了人民调解工作对上、对下、纵横协调的工作特色。
2020年7月,某县十几名群众来到省法院反映所在新华街支部书记马某将二十多户政府救济贫困群众的低保以每户2千元价格卖给他人,而真正贫困户吃不上低保,接到这起群体性调解案件后,我们迅速赶到该街道实地了解调查,后将调查结果呈送省救济处,将套取低保的个别人予以清除,让十几户真正的贫困户享受到了政府救济。避免了事态扩大。把握矛盾风险刚发生时的“黄金”处置窗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推动问题在第一时间解决、事态在第一环节控制。
人民调解要具有深入调查研究能力。要化解矛盾,定止纷争,靠的是让证据说话,让事实说话,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这就需要调解员能够运用各类学科知识,运用调查、收集、筛选、分析、综合、成卷的方法,当好法官的参谋。
2019年,郑州市某区王某,承包荒山13年,后荒山被旅游部门收购,赔偿170万,在王某领取赔偿金的时候,全村人竟和他打起了官司。理由是,承包荒山协议没有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违反村民组织法,一审、二审、裁决王某均败诉。王某找到调解员,诉说判决不公,并产生轻生念头,调解员一边安慰王某,一边积极派人实地了解情况,并找到了当时的支部书记,当时村长,当时的治保主任等了解当时协议签订情况……具了解,当时这座山是光秃秃的,寸草不生,不时还能听到开山炸石爆炸声,石头滚下还砸死村民两人,村里早就想把荒山绿化,可损害到几个村民在开山卖石头利益,开了几次村民大会,荒山没有人敢承包,最后经与老书记王某做工作,王某才在承包协议上签了字,现在荒山绿化的好了,村民一看赔了钱,红了眼,都想与之争利,就这样打起了官司。整个案件基本还原后,我动员王某走法律渠道,向省院申诉,随后便把卷宗整理,拿出调查意见,移交至审判法官,终于王某得到了合同不宜解除的公正判决。
目前为止,受理的调解案件疑难部分调查笔录,证据证言整理成卷的已达到上百册,并采取分流处理办法,属于法院职责范围内的移交之办案法官,属于违法违纪的成卷后,移交至纪检部门,属于涉黑涉恶部分都已移交相关部门,成功的化解了大量的群众各类纠纷。
执执求索 臻于至善
安主任说,当下人民调解员队伍文化水平总体偏低,尤其是村级组织调解员多数都是文化程度不高,且年龄结构偏大;一些调解员对法律和政策掌握不够,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缺乏,调解纠纷的能力和技巧欠缺,绝大部分调解员仍然沿袭旧的模式,遵循儒家“和为贵、礼为贤”的理念,纠纷发生后,劝说双方当事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和为贵,折中处理,对于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没有与时俱进,缺乏守正创新。新时期人民调解的法律与业务素质应该有更高更新的要求,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后,调解对象范围的扩大、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衔接的趋势,文化知识、社会知识、法律知识、心理知识、逻辑知识成为人民调解员任职和提高调解成功率的重要条件。
据悉,这位安主任为了掌握调解技巧,准确达到定止纷争,不断钻研法律知识,积极研究调解技巧、调解与逻辑学的关系,调解与心理学的关系、调解与社会知识的关系等;以及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公安调解、行政调解方式方法,这也许就是他调解成功率高的基础。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为了能切实做好新时期错综复杂的调解工作,安主任以“挤”和“钻”的精神,充分利用休息时间为自己“充电”,不断学习经济、政治、法律、心理、逻辑、哲学、社会、沟通、等各方面知识,多读书、读好书,从而不断汲取智慧和营养,为调解工作夯实基础。
随时随地“我要学”,明明白白“学什么”。根据实际工作中调解的难点,精准性的学习,请教、总结。无数个深夜,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那一个个矛盾疑结在他大脑里徘徊……于是,那扇高1.5米宽1米的窗户成了他黑夜里唯一找寻答案的窗口,无眠的夜里,他总是习惯性地把目光移向那扇窗,专注而凝重,他坚信他一定可以寻找到解结的新办法,一定可以打破“解铃还须系铃人”思维!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我曾受理一起房地产产权纠纷虚假案件,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法院一审、二审、最后裁决都完了,最后败诉方认为自己亏了来省院找调解员,结果经调查还原,双方原是合伙经营,纠纷后双方为了获取更大利益,都在说是自己的。
在当事人陈述案情时,我从当事人身体小动作、个人小习惯
等方面入手,小到眉毛、眼睛、嘴巴、脖子等身体语言等细微洞察,科学精准的读取当事人信息,比如,在了解到关键性问题时,我发现当事人的眼睛向右边看……那大多是在回忆过去,如果是往左边看,那一定是在说瞎话。基于这种情况,我断定这起案件本身就是一起虚假诉讼。然后案件还原后,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捍卫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心理学是研究行为和心理活动的学科。是调解员正确了解案件经过,调解案件必学的一门课程,通过一种本能反应,能折射出一个人内心的真实意图。微动作作为人类的一种本能,不受思想意识的控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日常案件调解中,每个当事人大多数时间都在表现着微动作,如果我们错误地理解微动作的含义,就会对了解案件形成错误的判断。
近年来,商品房买卖交易合同纠纷案件不断,数量猛增,属新型涉群体性案件,此类案件特点,业主经常与开发商对峙,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容易激动,处理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会引起集体上访事件。面对这个难题,调解员实地勘察,搜集资料,召开会议,分析案情。把调解放在第一位,力争调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把纠纷化解在源头。
去年以来,调解员先后受理碧桂园、名门、亚太等房地产与业主的多起群体性纠纷案件,累计涉及业主达一万余户,这类案件业主们大多抱团诉讼,集中调解很难有实质性进展,承办调解员采用了单独“一对一”调解的方法,当面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的诉求,向他们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在调解中普法,真正让法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把各类社会不良心态和苗头隐患疏导在早,化解在小,杜绝引发个人极端案事件。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
人民调解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是平安建设的基础性,根本性,保障性工程,也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在第二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的开局之年,一定要对标“十四五”规划的宏伟蓝图,对标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期待,
始终秉承调解为民的“初心”,慎密调查解结的“匠心”,不舍昼夜解疑释惑的“恒心”,守护社会平安的“公心”,让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蹄疾步稳,让“东方经验”举世瞩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