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药监局官网消息,近日,经北京市政府同意,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北京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据悉,《若干措施》是北京市出台的首个专门针对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政策文件,共9个部分、24项措施,涉及7个体系、2个能力:
一是健全协同高效的组织运行体系。包括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市、区、街乡(镇)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完善治理机制;压实主体责任等4方面措施。
二是健全完善地方法规标准体系。包括健全配套法规制度、严格标准执行管理等2方面措施。
三是健全具有首都特色的审评检测体系。包括健全科学高效的审评机制,建立创新服务通道,服务和推动创新产品研发上市;打造首都“两品一械”检验检测能力优势等2方面措施。
四是健全市区协同的检查执法体系。包括完善检查执法机制、健全稽查办案机制等2方面措施。
五是健全严谨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包括完善药物警戒监测体系、提升化妆品风险监控能力等2方面措施。
六是健全科学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突发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检验检测、体系核查、审评审批、监测评价等工作机制。
七是健全创新便捷的智慧监管体系。包括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深化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提升“互联网+监管”应用服务水平等3方面措施。
八是提升服务发展能力。包括加快中药创新发展、推动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实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推动京津冀药品安全协同发展、提高监管国际化水平等5方面措施。
九是提升落实保障能力。提出建强人才队伍、加强政策保障、激励担当作为等3方面措施。责编:许顺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