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新闻网(通讯员 王文斌)“五一”小长假来临之际,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员超载及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全面营造严查严处高压态势,4月24日至26日,山西运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一大队在临猗交管大队配合下,突出重点时段、路段,在临猗县范围开展了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24日20时10分许,在临泓线大杨村口,民辅警对小型新能源汽车驾驶人裴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出裴某某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20时30分许,在府西街一加油站路口,小型汽车驾驶人吕某某称中午只喝了一点酒,晚上没有喝,但经现场呼气检测,吕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仍达到酒驾违法标准。目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裴某某、吕某某二人均受到相应处罚。
25日20时40分许,在西环路与合欢街交叉口,武某某酒后驾驶晋M10***牌号小型轿车被查,经提取血样检验,武某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10.02mg/100ml,达到醉驾违法标准;22时30分许,在同一地点,未取得驾驶证的王某某酒后驾驶一辆普通正三轮摩托车被查,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41.98mg/100ml,同样达到醉驾违法标准。目前,武某某、王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据统计,24日至26日,临猗大队联合一大队民辅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8起,其中醉驾2起,酒驾2起,无证3起,货车超载2起,汽车乘坐人不系安全带32起,骑乘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不戴头盔98起,有力打击和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有效清除道路安全隐患、降低交通事故风险、净化节日出行环境夯实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