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一街道办向车主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中,因出现错字、病句现象,遭到舆论吐槽。19日,涉事街道办主管官员对此解释称,是打印店出现错误,办事处疏忽没有审核所造成,张贴目的仅是对违停车主的一种温馨提示。
网友18日爆料,有市民近日收到了一张“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三大队”、“郑州市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郑州市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三家机构联合落款的错别字罚单。罚单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字写成了“发”。
事件经网络披露后,有细心网友注意到,在仅仅百余字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中,除了“法”字写成了“发”,另有“辅道”写成了“辅导”,以及出现了“必须停靠在P字牌或只有标线,仍属于违规停放”的不通顺语句。市民除质疑最具权威的“法”字被印错外,更大呼“看不懂”。
随后,郑州交警三大队率先发声回应称,网友所说的是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不是罚单,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与交警三大队无任何关系。同样遭“殃及”的郑州市二七区城管执法局宣传科魏科长也表示,该告知单系街道办所为,城管部门此前一直不知情,也没有参与其中。
19日,记者与涉事二七区蜜蜂张街道办主管副主任崔虎英取得联系。崔虎英称,错字告知单系文印店打印时出错,“我主要有点大意,没有审核,因为咱这一块河医、三附院周边违停车辆太多,流动量太大,(对内容没有审核)我们直接就组织群众义务发放了。”
据了解,近期以来,郑州市正在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百日行动”。然而有市民认为,不论街道办有无交通治理执法权,其配合政府参与交通整治也无可厚非。但既然参与了,理应做到严谨、负责,一张仅仅百余字的违停告知单就能出现多处瑕疵,着实不该。
采访中,办事处崔主任表示,“这是温馨提示,没有法律效力,目的还是提示群众不乱停乱放。欢迎媒体多提建议,呼吁群众自觉(规范停车)。”(刘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