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下发通知,严格新农合病种转诊审批程序。对诊断符合新农合重大疾病、分级诊疗政策规定并与相应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病种的新农合患者,原则上只能在省内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急危重症患者除外),否则在上级医院承担相应费用的基础上,还要对该院的医保结算基金给予扣减。
通知要求,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新农合重大疾病患者,必须要有新农合转诊转院审批表和新农合参合患者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收治分级诊疗病种患者,同时要有转诊转院审批表、新农合分级诊疗政策患者知情同意书;要告知新农合参合患者,所患疾病属于新农合县级250种或乡级50种分级诊疗病种之一,诊断符合分级诊疗病种的新农合患者原则上只能在参合地相应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对于外出务工、求学及长期在参合地以外居住的人员,患病后必须在当地相应级别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近就医,补偿标准参照参合地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