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8日至9月22日,根据自治区高院的统一部署,和静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为期15天的“秋季集中执行”行动,对2016年173件执行案件和66件积压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取得了丰硕成果。
为了充分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惩治和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及其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行为,和静县人民法院根据和静县农牧区地广人分散、农作物收获、牲畜转场处置、两节期间被执行人回家过节的特点,和静县人民法院专门抽调24名干警、8辆警车,对2016年173件执行案件和66件积压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自2016年9月8日开始,历时15天,共结案71件、达成和解7件、实际履行906919.69元(其中收取现金715077.69元、以物抵债191842元),纳入失信人名单31人,拘传被申请执行人73人,拘留被申请执行人19人。
为确保专项执行行动达到应有的效果,和静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集中执行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文全院长为组长的集中执行领导小组,从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充分保障。对集中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阻碍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确定了执行方案,制定了应对突发事件预案。
这次集中执行活动,和静县人民法院坚持以“突击执行”为重点,对于被申请执行人有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惩戒力度;对于有能力履行而长期与法院玩“猫捉老鼠游戏”的被申请执行人,积极采取“夜间执行”、“突击执行”等方法。针对躲避执行的被申请执行人,采取凌晨“催早抓赖”行动,许多被申请执行人在睡梦中被找到。和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还充分运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网络查控系统、先进的执行指挥系统,让“老赖”无处藏身。在执行的威慑力下,一部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义务。少数因为数额大与申请人达成了还款协议,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和静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了“主动执行与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相结合”、“强制执行与教育相结合”等各种方法,取得了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活动,和静县人民法院一方面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另一方面也有力的惩治和教育了失信被申请执行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社会诚信体制,取得了预期的成果。(通讯员 任万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