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纳雍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大局,以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干警廉洁意识、促进检察队伍建设为目标,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察、案件回访等方式,共开展检务督察15次,发现问题8个,纠正整改问题8个,通报批评6列,诫勉谈话3人,问责处分1人。
一是采取召开干警座谈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查阅工作资料等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的督察,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确保政令检令畅通。
二是主动深入到反贪、反渎、侦监、公诉、案管等执法办案部门,对检察人员遵守《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督察,重点对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查封扣押处理涉案财物、变更强制措施、保障律师执业权力、接待来访群众等相关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督察,增强检务督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持续聚焦“四风”和“慵、懒、散、慢、浮、贪”等不良作风,针对内部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现场督察等方式,加大对检察人员执行高检院禁酒令、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检察人员严禁赌博等纪律条规落实情况的督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检察人员执行单位考勤制度、会议制度、接待制度等情况进行督察,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通讯员 唐福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