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春运高峰 抢占有利时机
聊城市禁毒部门积极开展《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宣传活动
本报讯 (特约记者 秦宝成)根据山东省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省公安厅长孙立成同志批示精神和省禁毒办通知要求,聊城市禁毒办组织全市各级禁毒部门,利用务工人员返乡和返工的春运高峰时期,在全市汽车站、火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对省财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最大限度地使《办法》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在途中、带回到家中”,形成有效震慑毒品违法犯罪的强大舆论氛围。
聊城市禁毒办分别在聊城火车站、聊城长途汽车西站等交通枢纽人员密集区域,通过展示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电子显示屏、向过往旅客分发《办法》、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聊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楚泽海、政委魏丽春率领支队民警分别在聊城火车站、聊城长途汽车西站向往来旅客、车站工作人员分发《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和宣传手册,耐心解答群众禁毒法律咨询。
各县(市、区)禁毒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同步在全市10余处火车站、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了宣传《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及发放宣传手册等集中宣传活动,共悬挂禁毒宣传横幅(电子屏)4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受教育群众两万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