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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临海交警加大电动车整治行动

时间:2018-05-08 14:29:52  来源:健康导报新闻网  作者:王建林 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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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导报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建林 池法) 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截至2017 年底,临海全市拥有各类汽车有9 万辆,各类摩托车7 万辆,而各类电动车总数则达到33 万辆。

  临海交警大队创造性地摸索出了一套针对电动车的管理方法,积极构筑电动车管理的安全屏障。为了便利出行,现阶段家家户户几乎都有电动车,伴随着电动车数量的激增,无证、超速、闯红灯、占道抢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去年,临海市所有交通事故中1/2 为电动车事故,因电动车所致的死亡人数近170 人,其中80%致使当事人损伤重大的事故均为未佩戴头盔,市局领导对此十分重视。为坚决遏制电动车致人死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临海交警大队创造性地摸索出了一套针对电动车的管理方法,对于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员以及乘坐人一律只警告,不扣车,不罚款,实行人性化交通管理措施。

  电动车难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它的“身份”不明。自电动车问世至今,由于种种原因,相关部门至今一直没有对其“身份”进行统一的定位,直至去年,国家出台了新的《机动车运行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新国标”),凡设计时速大于20 公里的,无论以何种形式驱动,都属机动车。按照新国标规定,燃油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车毫无疑问是“超标”的,亦即严格意义上的机动车。

  有了明确的法律界定,基层交警执行起来自然不像原先那样缩手缩脚了。新国标出台后,在前期大量宣传的基础上,临海交警大队领导做出了相关行动,通过大范围、大力度整治达到减少电动车事故发生的效果。

  除此之外,临海交警对路段隔离也加强了管理,为了切实做好机非分道通行工作,大队要求,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对各类电动车一律进行劝导,引导其走非机动车道。针对不同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其危害程度,临海交警本着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区别对待,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就低、就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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